在經濟活躍的浙江,法治正成為民營經濟穩健發展的堅固基石。在浙江省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上,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省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均聚焦民營經濟法治環境優化,釋放出以法治力量護航營商環境的強烈信號。
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是法治營商環境的核心要義。2025年,浙江法院系統全年審結涉企案件63.8萬件,通過規范涉企執法司法專項行動,對6899家企業采取"活封活扣"措施,最大限度減少司法活動對企業正常經營的影響。檢察機關同步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專項監督,為486家企業解除不當查封凍結資金1.94億元,其中針對招投標領域亂象,起訴串通投標犯罪453人,有力維護市場秩序。
面對民營企業內部貪腐頑疾,司法機關亮出"利劍"。全省法院審結職務侵占、挪用資金等企業內部犯罪案件767件,嘉興海寧法院對某企業財務總監張某侵吞巨額資產案作出十二年有期徒刑判決,形成強力震懾。檢察機關全年起訴同類犯罪1421人,通過嚴懲"內部蛀蟲",筑牢企業健康發展防線。
在破產審判領域,浙江法院創新運用"救治與出清"并行機制,全年審結破產案件3997件,化解不良資產415.46億元,盤活土地1.11萬畝。寧波北侖法院對某百年釀酒企業實施"可重整不清算"策略,通過府院聯動引入戰略投資,使企業年銷售收入突破1.2億元,重現生機的同時保障近200名員工就業。
針對長期困擾企業的刑事"掛案"問題,檢察機關開展專項清理行動,全年督辦370件積壓案件,打破"不訴不撤"僵局,讓企業卸下包袱輕裝前行。這些司法實踐共同勾勒出浙江構建法治化營商環境的生動圖景,為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注入強勁動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