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銳翔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銳翔智能”)近日披露了第二輪審核問詢函的回復,公司擬在北交所上市,保薦機構為國泰海通,保薦代表人為王常浩、朱云澤,會計師事務所為天衡。這家成立于2006年10月的高新技術企業,注冊資本5219.19萬元,法定代表人為陳良華,專注于智能制造裝備的研發設計、生產和銷售。
招股書顯示,IPO前,陳良華直接持有公司4.89%的股份,并通過銳翔產業、弦山控股、銳軒投資、橫琴光州及橫琴光城間接控制公司49.68%的股份,合計控制公司54.57%的股份,是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陳良柱作為陳良華的兄弟,直接與間接合計持有公司14.82%的股份,并擔任公司董事。他曾在公司重要子公司蘇州銳翊擔任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
回顧公司股權變動歷程,2010年12月,銳翔有限股東陳良華、胡冰通過股權贈予方式引入陳良柱。當時,陳良柱基于其豐富的人脈資源和較強的市場開拓能力,為公司業務開展作出了一定貢獻。為了進一步挖掘公司的市場空間,陳良華與胡冰決定通過贈予股權的方式,引入陳良柱共同經營,以充分發揮其市場開拓潛能。
然而,隨著公司規模的擴大,對外投資及業務發展方向等重大決策事項日益增多,陳良華與胡冰、陳良柱之間因發展理念、戰略判斷等差異而產生了意見分歧。2017年,因在重大投資事項等方面存在較大分歧,并疊加陳良柱個人發展規劃的原因,經協商,陳良柱與陳良華決定終止合作。雙方對投資經營的銳翔有限與蘇州銳翊進行了分割,其中陳良華于2017年5月將其持有蘇州銳翊的全部股權轉讓給陳良柱,完全退出蘇州銳翊;陳良柱則于2017年10月將其持有銳翔有限的全部股權轉讓給陳良華,完全退出銳翔有限。自此至重組前,銳翔有限、蘇州銳翊分別由陳良華、陳良柱各自獨立經營發展。
對于上述股權變動,銳翔智能在回復中表示,2010年12月的股權贈予和2017年10月的股權轉讓,均是基于當時客觀需求以及處理雙方利益的真實背景而作出的交易,符合商業邏輯,相關交易真實。經與陳良華、陳良柱訪談確認,雙方持有公司的股權均為其真實持股,不存在股權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的情形,亦不存在相關爭議或潛在糾紛。
公開資料顯示,陳良華出生于1972年9月,擁有大專學歷。他的職業生涯豐富多樣,曾在河南光山棉麻紡織總廠、珠海格力機械有限公司、珠海紫翔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任職。自2006年10月起,他擔任銳翔有限執行董事兼總經理,后任銳翔智能董事長兼總經理。他還兼任多家公司董事或執行董事,并曾榮獲“2023年珠海市優秀民營企業家”等榮譽稱號。
陳良柱則出生于1976年12月,擁有本科學歷。他曾在江蘇省軍區連云港警備區教導隊、江蘇省軍區教導大隊服役,后轉業至銳翔投資擔任營業部門負責人。自2006年10月起,他加入銳翔有限,先后擔任制造課兼營業課課長、蘇州銳翊執行董事兼總經理等職務。目前,他擔任銳翔智能董事,并兼任多家公司總經理或執行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