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場近期直播活動中,小米創始人雷軍再次就外界對小米的“營銷”評價發表看法。他直言,用“營銷”概括小米的發展模式并不準確,甚至對這一標簽表現出明顯抵觸。他透露,早在2013年或2014年的一檔商業競技類綜藝節目中,這種刻板印象就已顯現——當時他帶領的團隊與劉強東團隊同臺競技,對方在策略討論時直言:“絕不能和雷軍比營銷,他能把手機賣出幾十萬臺。”這句話經節目傳播后,逐漸成為外界對雷軍和小米的固定認知。
雷軍坦言,如今聽到“營銷”一詞仍會感到不適。他觀察到,同行在評價小米時,若提及“擅長營銷”,往往隱含貶義,甚至帶有刻意貶低的意味。這種評價讓他覺得,小米多年來的技術積累與產品創新被簡單歸結為營銷手段,忽視了企業真正的核心競爭力。
對于這種標簽化認知,雷軍從自身背景和公司定位角度給出解釋。他強調,自己是一名技術出身的工程師,小米也是一家以技術為驅動的企業。在他看來,營銷本應是中性詞匯,但在特定語境下,若將企業的成功完全歸因于營銷,既不符合事實,也低估了技術投入的價值。這種誤解讓他對“營銷”一詞格外敏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