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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近30年監事會“退場” 審計委員會“接棒” 治理體系開啟新征程

   發布時間:2025-12-16 09:16 作者:胡穎

A股市場正迎來一場深刻的治理結構變革。隨著2026年1月1日新規實施期限的臨近,超過5400家上市公司已啟動或完成監事會取消程序,這項運行近三十年的制度即將退出歷史舞臺。此次改革標志著中國資本市場向國際主流治理模式邁出關鍵一步,董事會中心制的單層架構將成為主流方向。

12月15日晚間,安車檢測、荃銀高科等十余家上市公司密集發布公告,宣布將于12月31日召開臨時股東大會審議取消監事會相關議案。這場"壓線"行動源于新《公司法》的明確要求:涉及治理結構重大調整的方案必須在2026年前完成股東會審議。由于臨時股東會需提前15日通知,12月16日成為程序啟動的最后窗口期,促使企業集中行動爭取年內完成制度轉換。

改革背后是監事會制度長期存在的監督失效問題。實務界普遍反映,現行監事會存在職能虛化、專業不足等缺陷,而董事會下設的審計委員會由具備財務、法律背景的獨立董事組成,在專業性和獨立性方面更具優勢。中芯國際等境外注冊上市公司早已采用單層制模式,其審計委員會通過獨立非執行董事有效行使監督職能,為改革提供了現實參照。

這場變革遠非簡單的機構撤并。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顧問林曉輝指出,改革實質是治理體系的系統性重構,既帶來專業監督的升級機遇,也伴隨著履職責任的重大考驗。她預計初期將出現治理成效顯著的標桿企業,但配套機制不完善可能引發執行偏差,需要監管部門、市場主體和中介機構共同完善。

配套機制建設成為改革成敗關鍵。專家普遍認為,獨立董事資源庫建設迫在眉睫,需建立嚴格選任標準確保獨立性。當前部分獨董與控股股東存在關聯關系的現象,嚴重制約監督效能。薪酬體系改革同樣重要,隨著履職范圍擴大,現有報酬水平已難以匹配風險責任,可能影響專業人才參與意愿。

責任追究與免責保障機制需要同步完善。林曉輝建議明確審計委員會成員履職邊界,建立"權責對等"的問責體系,同時優化董事責任保險制度,為獨立董事提供履職保障。融力天聞律師事務所江璐強調,缺乏配套措施可能導致監督流于形式,必須構建"激勵相容"的制度環境。

不同所有制企業面臨差異化挑戰。國有控股公司需協調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與審計委員會監督職能,在"三重一大"決策流程中建立有效銜接機制。民營企業則要重點防范控股股東干預,通過制度設計保障獨立董事實質獨立,避免審計委員會淪為形式機構。

林曉輝提出三項具體建議:建立審計委員會與內控體系的深度融合機制,將監督節點嵌入重大事項全流程;賦予審計委員會實質性權力,包括審計機構選聘、重大事項質詢等關鍵權限;加強監管引導與市場協同,通過經驗交流推動治理轉型。她特別強調,董事長需營造開放包容的董事會文化,這是改革落地生根的重要保障。

這場變革正在重塑中國資本市場的治理基因。從雙層制到單層制的轉換,不僅是組織架構的調整,更是治理理念的升級。當監督職能從形式合規轉向實質有效,當獨立董事從"花瓶"角色轉變為治理主力,中國上市公司有望迎來真正的高質量發展新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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