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近日宣布,為進一步推動創業板改革,提升對新質生產力發展的服務能力,深交所同步啟動首批四項配套業務規則的公開征求意見工作。這些規則涉及發行上市、發行承銷及交易等核心環節,旨在構建更具包容性和服務效能的市場環境,為優質創新企業提供更精準的資本支持。
此次改革的核心舉措之一是優化上市標準體系。深交所通過增設第四套上市標準,精準對接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企業的成長特征。新標準采用"成長導向"與"研發導向"雙軌并行框架,為輕資產、重研發的創新企業量身定制差異化上市條件。其中,"預計市值+營業收入+營業收入復合增長率"組合側重企業成長性,而"預計市值+營業收入+研發投入"組合則突出創新能力。數據顯示,創業板現有高新技術企業占比超九成,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占比超七成,新標準實施后市場覆蓋面將進一步擴大。
南開大學金融學教授分析指出,第四套標準的精髓在于引入"成長性"和"創新性"雙重評價維度,特別適用于高研發投入、短期不盈利但潛力巨大的創新企業。這種制度設計將估值權交還市場,為長周期優質企業贏得資本耐心,實質上是重構了資本市場服務新質生產力的基礎設施。
在投資者保護機制方面,深交所創新推出預先審閱制度。針對技術涉密性強、商業模式獨特的企業,允許在正式申報前申請預先審閱,防止過早披露關鍵信息影響企業經營。該制度明確審閱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和程序銜接規則,同時強調發行人和中介機構仍需接受自律監管。業內人士認為,這一安排直擊創新企業信息保護痛點,有助于企業集中精力投入技術研發和市場拓展。
發行承銷機制改革同樣引人關注。深交所擬通過新增約定限售方式、提高中小盤股戰略配售比例等措施優化新股定價機制。具體包括:向鎖定比例更高、期限更長的投資者配售更多股份;將發行數量不足4億股企業的戰略配售比例上限提升至40%;統一執行3%的高價剔除比例。專家表示,這些措施將促進定價權向長期資金轉移,形成"優質優價"的市場循環。
交易制度升級是本次改革的另一重點。深交所將引入做市商制度,通過專業機構持續雙向報價提高定價效率、降低價格波動。同時調整協議大宗交易成交確認時間,由盤后集中確認改為盤中實時確認,便利中長期資金入市。盤后固定價格交易機制將擴展至主板A股和全部ETF品種,為投資者提供更多交易選擇。這些改革措施共同構成資本市場"血液循環系統"的升級方案,有望顯著提升市場流動性和定價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