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人財經 - 專業科技行業財經媒體

靈武市重拳出擊:無證經營農藥遭查處 規范市場護農安

   發布時間:2026-01-20 21:06 作者:李娜

為維護農資市場正常秩序,切實保障農業生產安全以及農產品質量,市農業農村局不斷強化執法力度,對各類農資生產經營違法行為予以嚴厲打擊。近日,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成功查處一起無農藥經營許可證卻經營農藥的典型案件,現將詳細情況予以通報,期望廣大農資生產經營者以此為鑒。

在2025年4月的某一天,靈武市農業綜合執法大隊開展日常檢查工作時,發現“靈武市某農資經銷店”存在問題。該店負責人無法出示有效的農藥經營許可證,執法人員隨即對經營場所展開現場核查,發現店內存放著二甲戊靈等共計15種農藥,總計461瓶袋。執法人員依法對涉案農藥采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并迅速立案展開深入調查。

經詳細調查得知,當事人自2024年9月注冊該農資經銷店后,在未依法取得農藥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通過線上和線下兩種途徑,購進二甲戊靈、5%啶蟲脒、48%塞蟲胺、5.4%阿維高氯、50%乙草胺、30%草甘膦等農藥進行銷售。截至案發時,已銷售部分農藥,違法所得共計1574元。執法人員通過市場詢價的方式,核定其農藥貨值金額達9000余元。

當事人的行為明顯違反了《農藥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的規定。該條例明確規定國家實行農藥經營許可制度(經營衛生用農藥除外),并對經營者的專業能力、營業場所、倉儲場所條件以及管理制度等方面設置了明確要求。農藥作為特殊商品,其經營許可制度是保障農藥產品質量、規范市場秩序、指導農民安全科學用藥以及防范農業生產風險的重要監管舉措。

無證經營農藥存在諸多危害。其一,產品質量難以保障。無證經營者往往缺乏正規的進貨渠道和質量管理意識,所售農藥可能存在假冒偽劣、過期失效、含量不足等問題,直接影響防治效果,甚至可能導致作物減產甚至絕收。其二,用藥安全存在隱患。無證經營者通常不具備指導安全合理使用農藥的專業知識,極易導致農民錯誤用藥,進而引發作物藥害、農藥殘留超標、人畜中毒以及環境污染等一系列安全風險。其三,擾亂市場秩序。無證經營逃避監管,構成不正當競爭,嚴重沖擊合法經營者的權益,破壞公平、有序的農資市場環境。其四,追溯維權困難。一旦出現問題,無證經營主體往往難以追溯,農民的合法權益無法得到有效保障。

廣大農民朋友在購買農藥及種子時,也需提高警惕,謹慎選擇購買渠道。線下購買時,應選擇店內醒目位置懸掛有《農藥經營許可證》、信譽良好的正規門店。線上網購時,要格外小心,應選擇平臺內證照信息公示齊全的官方店鋪或旗艦店,仔細核查其公示的農藥經營許可證電子資質,切勿通過無證網店、社交平臺個人賬號等非正規渠道購買。無論在何處購買,都應仔細查看產品標簽、登記證號、生產日期、質量保證期等信息,并主動索要和妥善保管銷售憑證或電子交易記錄,作為維權依據。

市農業農村局將持續保持農資打假治劣的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無證經營、銷售假冒偽劣農資等違法行為,堅決維護農民利益和農業生產安全,為全市農業高質量發展營造安全、放心的農資消費環境。

 
 
更多>同類內容
全站最新
熱門內容
本欄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