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門舉辦的葡語國家(地區)保險監管研討會上,金融監管總局副局長肖遠企發表演講,深入探討了國際金融監管規則的等效性問題。他提出,構建“核心原則+適應性調整”的雙層監管架構是加強全球金融監管的關鍵。這一架構既要維護資本充足、流動性管理等核心監管標準的嚴肅性,又要為各國實施適應性監管提供彈性空間,以平衡監管競次效應與金融結構差異帶來的靈活性需求。
肖遠企進一步闡述了跨周期監管的重要性。他指出,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后,國際社會開始探索金融跨周期監管,巴塞爾協議Ⅲ引入的逆周期資本緩沖機制便是典型例證。這一機制要求銀行在經濟擴張時多計提資本,經濟下行時釋放,以抑制過熱和資產價格過快上漲,同時防止銀行劇烈收縮并抵御風險。跨周期監管的本質是前瞻性監管,監管者可以對行業整體、單家機構或同類業務領域采取措施,防止風險過度集中。然而,準確判斷周期在實踐中極具挑戰性,因此更多國家和地區選擇對單體金融機構提出逆周期資本緩沖要求。
對于如何實施跨周期監管,肖遠企強調了三個重點:一是商業模式的可持續性,要求商業模式與資源稟賦和市場環境相適配,具有核心競爭力,并能適應經濟變化;二是考核激勵機制的科學性,外部股東和內部管理層制定的考核標準應決定機構的長遠發展;三是跨周期預防性儲備的真實性和充足性,要求機構在上行期充實資本和撥備,下行期釋放以沖抵風險損失。
在健全金融機構風險防控內生機制方面,肖遠企認為,金融機構作為經營主體,是風險防控的內因和決定性力量。國際上一些金融機構的重大風險幾乎都與其內控機制失靈相關。因此,監管的重要目標是培育、激發和鞏固金融機構的內生風險防控機制。他提出,健全的金融機構風險內控體系應筑牢三道防線:機構內部的治理制衡、前中后臺的業務制衡以及市場約束的外部制衡。這三道防線相互監督、相互制約,形成防控閉環。
針對非銀行金融機構的監管,肖遠企指出,隨著非銀行金融活動的日益重要,建立一套系統的監管標準已顯得十分迫切。據金融穩定委員會(FSB)數據,2024年底全球非銀金融資產規模已超256萬億美元,占全球金融資產的51%,首次超過銀行業資產。然而,非銀行金融機構相對杠桿率高、產品結構復雜、透明度低,目前一些國家和地區的監管較為零散,約束性不強。因此,必須明確監管主體、監管范圍和監管工具,建立與其風險負外部性相匹配的剛性約束監管框架。
在維護金融運行韌性方面,肖遠企強調,金融是經濟的血液和交易活動的綜合通道,維護金融運行韌性是金融監管的重要職責。當前,貨幣形態與傳導原理的新變化、科技產業革命對金融供給方式的重構、業務外包帶來的單點集中度風險以及網絡攻擊、氣候變化等非傳統風險,都對金融運行韌性帶來了多重挑戰。盡管國際金融運行整體強勁健康,但這些新變化也帶來了潛在的不穩定性,防止金融運行韌性遭受損害是監管的重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