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傳化保險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傳化保險經紀”)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金融監管總局浙江監管局的處罰。根據發布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浙金罰決字〔2024〕34號),該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被依法懲處。
處罰決定書顯示,傳化保險經紀的主要違法事實為編制或提供虛假的報告、報表、文件、資料,這一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

針對此違法違規行為,金融監管總局浙江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相關規定,對傳化保險經紀處以20萬元罰款。同時,時任公司執行董事、總經理李棟也因對此違法違規行為負有責任,被處以警告并罰款4萬元。
此次處罰旨在維護保險市場的正常秩序,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