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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證券被中安科索賠15億!重組造假舊案再掀波瀾?

   發布時間:2024-10-14 21:33 作者:沈如風

近日,中安科(600654.SH)發布公告,聲稱因招商證券(600999.SH)作為其重大資產重組的獨立財務顧問,未能依法勤勉盡責,導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失。為此,中安科已向上海金融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招商證券賠償各項損失共計15億元。

公告披露,2013年5月和2014年8月,中安科與招商證券簽訂協議,委托后者為公司的重大資產重組提供獨立財務顧問及持續督導服務。中安科指出,招商證券的專業判斷失誤,致使公司在重組項目中的信息披露出現誤導性陳述和虛假記載,進而受到行政部門的處罰,并向投資者支付了巨額賠償。同時,招商證券未能充分盡職調查,未能識別重組項目中的重大風險,對重組交易定價的公允性發表了錯誤意見,導致置入資產評估值嚴重虛增,嚴重損害了中安科的利益。

針對中安科的起訴,記者嘗試聯系招商證券品牌部相關負責人以獲取更多信息,但截至發稿時,對方尚未回應。

回顧過往,證監會在2022年曾對招商證券下發《行政處罰決定書》,指出其在作為中安科重大資產重組的獨立財務顧問時,未勤勉盡責,導致出具的《財務顧問報告》存在誤導性陳述,且在并購重組當事人發生較大變化時未能及時報告,因此被責令改正、沒收業務收入3150萬元,并處以相同金額的罰款。相關責任人員也受到警告和罰款。

202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財務造假典型案例中,也包含了中安科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責任糾紛一案。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在審理相關民事賠償案件時認定,招商證券應對中安科的證券虛假陳述民事責任承擔25%的連帶賠償責任。

中安科此次對招商證券的索賠主要包括兩部分:一是要求賠償各項損失合計15億元人民幣,包括向投資者支付的賠償款和股份、公司支付的罰款金以及虛增評估值的對價;二是要求退還財務顧問費3150萬元人民幣,并支付利息損失。

盈科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張琦律師表示,中安科之所以提出索賠,主要原因是認為招商證券未能勤勉盡責履行財務顧問職責,導致信息披露出現問題,并遭受了行政部門處罰和投資者的巨額索賠。同時,招商證券未能識別重組項目中的重大風險,導致資產評估值嚴重虛增。

對于賠付過程,張琦認為將面臨諸多難點,包括責任認定、損失評估、法律程序耗時以及資金流動性等。法院需要確定招商證券的責任程度及其行為與中安科損失之間的因果關系;損失評估可能涉及復雜的財務分析和審計工作;法律訴訟一般耗時較長且結果存在不確定性;招商證券是否有足夠的流動性來支付巨額賠償金也是一大問題。

北京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杜東林則指出,案件的難點在于證據的充足性和責任的劃分。中安科需要充分舉證招商證券違反了哪些具體約定以及未能勤勉盡責的依據。在責任劃分上,損失的承擔也將取決于雙方在法庭上證據的充實性和法院的具體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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